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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兵
按照《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相关规定:
第二十四条 药品说明书和标签标注药品名称必须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药品通用名称和商品名称命名原则并与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相应内容致
第二十五条 药品通用名称应当显著、突出其字体、字号和颜色必须致并符合下要求:
()对于横版标签必须上三分之范围内显著位置标出;对于竖版标签必须右三分之范围内显著位置标出;
(二)得选用草书、篆书等易识别字体得使用斜体、空、阴影等形式对字体进行修饰;
(三)字体颜色应当使用黑色或者白色与相应浅色或者深色背景形成强烈反差;
(四)除因包装尺寸限制而无法同行书写得分行书写
第二十六条 药品商品名称得与通用名称同行书写其字体和颜色得比通用名称更突出和显著其字体单字面积计得大于通用名称所用字体二分之
第二十七条 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禁止使用未经注册商标及其未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药品名称
药品标签使用注册商标应当印刷药品标签边角含文字其字体单字面积计得大于通用名称所用字体四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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